在駕駛和唾液測試之間,法國法律仍然嚴格
在禁止吸煙的國家法國,駕車者可以在簡單檢查中進行唾液測試。 目的是檢測大麻中的其他物質。
在法國進行唾液測試以篩查大麻
Le 篩選試驗 在致命的車禍中是強制性的。 但是,如果事故僅導致財產損失,交通違章或代理商懷疑食用(例如,如果他聞到車輛逸出的氣味),則可以選擇。
但是,在例行檢查期間,也可以進行測試。
警察或憲兵隊將能夠搜索四類物質:大麻,可卡因(包括可卡因),鴉片和苯丙胺。 因此,我們注意到,法國法律在整體上沒有區別地將其歸類為“藥品”的所有產品都包括在內。
可以在對照時直接進行唾液測試。 另一方面,如果進行了尿液檢測以篩查大麻,則必須在一個特殊的地方以及必須有醫生的陪同。

結果在幾分鐘內到達。 如果駕駛員有爭議,可以進行驗血。
如果苯丙胺和某些阿片類藥物作為藥物治療的一部分,可能會出現陽性結果。 駕駛者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文件。
但是,就醫用大麻而言,如果您正在國外接受治療並在法國接受測試,情況可能會更加複雜。 出於充分的原因,來自大麻的分子具有 持續時間 在體內的作用超出了效果。
唾液測試表明過去的消費,但目前的行為沒有改變
具體來說,這意味著我們仍然可以在體內保留四氫大麻酚分子,而沒有精神活性。
確實,與酒精不同, 篩選試驗 不表示駕駛員是否清醒。 它來自方式 四氫大麻酚在人體中代謝。 此外,篩選測試試圖識別的成分是THC的衍生物,稱為THC-COO-葡萄醣醛酸。 由於該分子不具有精神活性,因此很難適應駕駛的調節。